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12:48:07 312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移远通信拟派发2023年年度现金红利 每股0.11元 6月24日除权除息

上海 - 2024年6月18日 - 移远通信(603236.SH)今日发布公告,宣布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: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.11元(含税),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约2.2亿元。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,除权(息)日为2024年6月24日。

这意味着,凡在2024年6月21日(股权登记日)之前持有移远通信股票的投资者,都将有权获得每股0.11元的现金红利。

稳健经营 持续回馈股东

移远通信此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,是公司对股东持续回馈的体现。近年来,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战略,财务状况持续向好,盈利能力不断增强。2023年,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5%-20%,为股东创造了丰厚回报。

投资者须知

投资者如需在除权日(2024年6月24日)或之后买入移远通信股票,将无法享有本次现金红利分配。

积极展望 未来可期

展望未来,移远通信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,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。公司预计,2024年公司将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%-30%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5%-35%。

附:移远通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

项目内容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.11元(含税)现金红利总额约2.2亿元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除权(息)日2024年6月24日drive_spreadsheetExport to Sheet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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